《職場霸凌防治準則》115年7月1日正式上路!
職場霸凌調查小組成員培訓班-法令解析、案件調查技巧與處理實務
隨著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第22條之2及《職場霸凌防治準則》於115年7月1日正式上路,企業對於職場霸凌防治已不再只是宣導層面,而是正式進入制度化管理與法律責任的新時代。
未來企業一旦發生職場霸凌申訴案件,雇主必須依法啟動調查程序,成立職場霸凌調查小組,並依規定完成申訴受理、案件調查、事實認定、調查報告、處理決議及申復程序。若未依規定辦理,除了可能面臨主管機關裁罰外,更可能衍生勞資爭議、職業災害認定、勞動檢查、媒體曝光及民刑事責任等重大風險。
根據《職場霸凌防治準則》草案規定,調查小組成員至少三人,其中外部專業人士不得少於二分之一,且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。更重要的是,調查小組成員必須接受至少三小時職場霸凌防治教育訓練,以確保具備執行案件調查及事實認定之專業能力。
然而,許多企業人資主管、法務人員、職安人員及主管幹部雖然熟悉管理工作,卻未必具備職場霸凌案件調查、訪談技巧、證據分析及調查報告撰寫能力。因此,建立專業調查團隊已成為企業法遵與風險管理的重要課題。
本課程「職場霸凌調查小組成員培訓班-法令解析、案件調查技巧與處理實務」,特別針對企業實際需求規劃,內容涵蓋:
✔ 職場霸凌法令解析與企業責任
✔ 職場霸凌行為樣態辨識
✔ 申訴受理與案件調查流程
✔ 訪談技巧與溝通實務
✔ 證據蒐集與事實認定原則
✔ 利益迴避與調查倫理
✔ 調查報告撰寫技巧
✔ 申復程序與後續改善措施
透過法規解析、案例研討、情境演練及實務經驗分享,協助學員建立合法、公正、客觀且具公信力的調查能力,降低企業職場霸凌案件處理風險。
課程結束後,學員將具備獨立參與職場霸凌案件調查、擔任調查委員、協助企業建置職場霸凌防治制度及推動友善職場文化之專業能力。
【適合對象】
• 企業負責人
• 人力資源主管及人資人員
• 法務主管及法務人員
•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
• 各級主管
• 工會幹部及勞資會議代表
• 職場霸凌調查小組成員
【講師簡介】
鄭又腆博士
企業人資勞資講師/勞資法務顧問
現任:
• 社團法人中華勞資法務顧問協會 榮譽理事長
• 勞動部勞教講師
• 104特聘人資勞資講師顧問
•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兼任助理教授
專長:
職場霸凌防治、勞資關係管理、勞動法令遵循、企業風險管理、績效管理、人力資源制度建構。
面對新法上路,企業不能等到案件發生才開始學習。預防勝於處理,制度優於補救。
現在開始培養專業調查人才,建立安全、尊重、友善的職場環境,才是企業永續經營的重要基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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